10年前,曾经理不慎丢失了身份证,却因没有挂失,致使拾物者以此身份证担保办理了移动电话业务。甘肃一通讯公司多次催曾经理缴清对方所欠的3800元话费,他这才悔恨当初没有通过新闻媒体办理身份证挂失。
1月31日上午9时30分,家住榆中的曾经理说:“10年前,我在一次坐车回家的途中,被小偷偷走了包,当时包里装着身份证等物品。”丢了东西的他怕受到家人的责骂,便自认倒霉悄悄地回家了。“我当时也没意识到身份证的重要性,更没有想到身份证丢失了还要登报挂失。”满脸无奈的曾经理说。
后来,甘肃一通讯公司将电话缴费单寄到了曾经理家里。曾经理见到这3800元的缴费单,才恍然大悟,原来他丢失的身份证一直在被他人使用。随后,曾经理通过通讯公司查到,有人在5年前用他的身份证办理了移动电话业务,欠费金额合计3800元(基本通话费624.55元,月租费和滞纳金3174.55元)。
通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,因为曾经理拿不出当时他身份证已经丢失的有效证明,所以话费必须由他承担。
律师提醒,公民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,所以在身份证丢失后一定要立刻办理挂失手续,避免不法分子借此胡作非为。(据《科技鑫报》史玉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