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从来没有办过这个手机号码,却接到了移动公司催缴话费的电话!”日前,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,他因为当初遗失身份证后没有办理挂失,被人利用他的身份信息制作假证办了一张手机卡,如今移动公司要他支付话费。
遗失不挂失
被人冒用担风险
上面提到的李先生是柯桥一家外贸公司的员工,他说在接到移动公司的电话后,他曾去移动公司查询过。得知欠费的手机号码是今年2月16日办出来的,选择的是每月保底168元的消费套餐。幸好,该号码只使用了一个月就因欠费被停机。该号码登记的身份信息,是一张假的第一代身份证,和李先生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一模一样。李先生说,他的第一代身份证于5年前遗失了,不过他一直没有去挂失。
据民警介绍,冒用他人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的案件时有发生。前不久,在柯桥做外贸生意的乐清人连女士向警方报警称,她几年前遗失了身份证没有及时挂失,最近发现有人竟然冒用她的名字、地址和出生日期,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去银行办卡,后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后逃走。为此连女士非常担心,她说虽然这人在那家银行被当场识破,卡未办成,但不知道他会不会再用这张身份证从事其他违法勾当!
遗失不挂失,后果可能很严重
“许多市民丢了身份证后,往往不及时办理挂失手续,这样的后果是很严重的!”据市便民中心户籍窗口的工作人员说,从许多案例来看,不少人的身份证被偷或者丢失后都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,从而被不法分子占了空子。
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说,身份证遗失后不及时办理挂失手续,主要会引起以下几方面的案件纠纷:一是被人冒用身份证办理各种通信业务,如注册手机新号码、手机入网交费、话费充值等;二是被人冒用身份证签订劳务合同,然后伺机侵犯雇主的权益;三是被人冒用身份证办理各种金融业务,恶意借款或者拖欠银行贷款;四是被人冒用身份证办理交通、升学考试或者进行商业性活动等。
郑律师还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,他说如果不法分子拿着别人的身份证件租赁车辆后逃之夭夭,那么原身份证的主人就可能被租赁公司告上法院,不得不去面对一场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官司,虽然最终是否应承担责任还得视情况而定,但当事人势必将为此而耗时费神。
遗失要挂失,办理程序并不难
“遗失身份证,号码为,特此声明。”在报纸上经常能看到类似的身份证遗失声明。对此不少人感到疑惑:短短数十字的身份证遗失声明能起到什么作用呢?
柯桥派出所户籍科的一位民警说,登报遗失声明有两个用途,一是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时,可作为身份证遗失的证据;二是在法律效果上,当因身份证遗失而产生纠纷时,可以用遗失证明来对抗第三人,从而可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。
根据规定,公民遗失身份证后,应当立即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,如在3个月内仍未找到的,公民应该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补领新证。市便民中心户籍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说,办理新证时派出所都会记录签发日期,作废身份证和新办身份证就是通过签发日期的不同来区分的。在刊登了身份证遗失声明或办理了挂失手续后,原身份证就不再具有一般身份证的法律效力。
郑律师认为,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份的凭证,因此,身份证丢失后如果未及时登报声明或办理挂失手续,那么一旦被人冒用并产生了法律后果时,身份证的所属人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。为此,郑律师提醒大家,身份证一旦丢失,应立即登报声明或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挂失,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补办。如果发现有人冒用,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以免加重被侵害的后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