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:张红飞,
您于2020年1月13日订购我司开发的“ 金方圆广场(融创·玖园) 项目”【 5-21403】号商品房,因您并未按《房屋预定合同》约定交纳购房款,亦未依约与我司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我司已向您寄送了催告函与解约函,现再次通知您与我司之间签订的《房屋预定合同》解除,定金不予退还,我司有权将上述房屋另行出售,特此公告!
陕西金方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
2020年3月04日
企业声明公告,注销公告,车辆手续挂失,票据作废与挂失税务登记证遗失、工商营业执照遗失、轿车合格证遗失、资格证遗失、合同遗失、公章财务章遗失、发票支票遗失、收据遗失、发票购买簿遗失、提单联单遗失、许可证遗失、台胞证遗失、护照遗失等等登报声明作废广告。 本公司特约代理《三秦都市报》《西安晚报》《华商报》等强势媒体版面和中缝广告.全市最低价,服务更周到! 办理登报挂失电话:18991106978、18991107582 联系人:曾经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