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锦州的李先生2008年6月份不慎丢失了驾驶证,虽然过后他马上报案并挂失,但今年12月驾驶证年检时,他却被告知“有54次违章记录”。由于违章行为发生地都在山东省,李先生当天就赶到了济南,并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找到了盗用自己驾驶证的那个人。
驾驶证丢失一年半
年检才知违章54次
李先生告诉记者,去年6月份的一天,他的钱包被偷,一起丢失的还有装在钱包里的驾驶证。“我当时就报案并且挂失了,按理说旧的驾驶证就不能用了。”李先生说,事后他补办了新的驾驶证,今年12月21日,他在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了新驾驶证的第一次年检。“交警队通知我有几十次违章记录,我当时就蒙了!”不相信这一说法的李先生马上从网上查询了自己驾驶证的相关信息,发现从今年4月26日到12月12日半年多的时间里,自己一共“违章”了54次,被扣了69分!
千里迢迢赶到山东
顺藤摸瓜找“李鬼”
“交通法规定扣满12分就要被吊销驾驶执照了,69分实在太严重了!驾驶证出了这么大的问题,我都不敢开车了!”李先生片刻不敢怠慢,当天就赶到了济南。
诸城、烟台……来到山东后,李先生这几天已经去了五六个城市。“网上查到的违章记录分布在好几个地方,大概都在204国道沿线。”与此同时,李先生还积极与各地的交警部门联系,通过违章记录查到的违章车辆的车牌号,李先生在烟台栖霞桃村交警部门的帮助下,顺藤摸瓜找到了盗用自己驾驶证的人。“是一个开大货车的人用我的驾驶证多次违章,违章原因大部分是超载。”
警方:违章不算李先生的
律师:谁违章处理谁
昨天下午,记者拨通了栖霞桃村交警三中队的电话。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,车主已经承认是用的李先生的驾驶证,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违章记录不算李先生的,目前他们正在调查处理此事。“车主说这个驾驶证是他之前雇的一个驾驶员扔的,后来这个驾驶员被辞退了,车主也不知道他从哪弄的这个驾驶证。”工作人员说,在李先生的几十次违章记录中,只有十多起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,“另外的都是在其他地方违章的,还需要找各地的交警部门处理。”
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张法水介绍说,因为李先生在丢失后已经登报挂失声明过了,所以他自己无任何责任。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伪造、变造他人的驾驶证要视情节处以200元以上、1000元以下罚款;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伪造驾驶证者要被处以10至15天的拘留,情节严重者要被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“但是这件事是否属于伪造、变造他人的驾驶证还需要交警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核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