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晨报遗失类广告收费标准
1、 遗失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小汽车定编证、营运证、介绍信、基本账户、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印章、汽车版照、公路规费牌、车辆附加费证、港航证、报关证、资质证、土地证、房产证、消防有关证照、车牌等,每份(个)收费120元;
2、 遗失发票、收款收据、实物收据、托收凭证、银行支票每份收费100元;2-5张收120元;6-10张收160元;11-15张收200元;16-20张收250元;21-25张收300元,以此类推;
3、 遗失护照、涉外通行证每个收费200元;
4、 遗失驾驶证、行车证、记分卡、满分通知,每个收费50元;
5、 遗失高级职称证、大专院校毕业证、每个收费100元;
6、 遗失中初级职称证、执业证书、报关员证、导游证、工作证、记者证、警官证、警号、军官证、伤残证、检查证、医疗证、准生证、户口本、中初级毕业证、委培书、入学通知、毕业分配通知书、迁移证等,每个收费50元;
7、 遗失身份证、士兵证、学生证等每个收费20元;
8、 讣告(限4*4.5cm)每个收费200元;
9、 寻人启事(老人、小孩、精神病人),每个/次(限4*4.5cm)收费100元;其他每个/次(限4*4.5cm)200元;
10、 结婚启事、离婚公告每个/次(限4*4.5cm)200元;
11、 寻常启事每个/次(限4*4.5cm)300元;
12、 公司注销启事每个/次(限4*4.5cm)400元;
13、 其它招租、转让等广告,按公分单位(1*4cm)计算,100/cm/次,以此类推。
以上广告必须有主管部门或发证单位证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