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地居民在国内遗失护照,应当及时向护照遗失地的公安机关(派出所)挂失,取得报失证明后,登报声明作废,再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,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后予以补发。申请应提交:①填写完整的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申请表》;②数码相片;③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;④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;⑤登载护照遗失声明的报刊;⑥特定身份人员须提交向所在单位报告登记的证明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经核实后,及时予以补发。